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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 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数量:

开展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是适应学校转型发展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学科建设水平的重要措施。为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培育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早日实现“一提一扩两突破”的奋斗目标,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优化办学资源配置,加强双导师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为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打下坚实基础,逐步形成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服务需求、突出特色。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培育和建设,要重点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国家和河南省相关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要选择具有鲜明地域文化特色、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校内比较优势突出的学科或专业。

2. 统筹兼顾、注重质量。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要统筹考虑学校学科和专业结构布局,优先建设基础好、社会需求和发展潜力大,有条件在短时期内成功申报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或专业。

3. 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对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实行目标管理和优胜劣汰,定期进行年度检查和建设期考核,对增列为硕士专业学位点的专业进行奖励和表彰;对建设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资格,并从全校遴选新的培育点进行增补。

二、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建设目标

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以四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个周期遴选4-6个硕士专业学位点进行培育建设。通过四年建设,使在建硕士专业学位点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学科(专业)综合实力和优势特色显著增强,在目标定位、培养过程、校企结合、双导师队伍和实践基地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家专业学位点申报条件和准入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实现数量上的新突破,在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二)主要任务

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应紧紧围绕目标定位、培养模式、产学合作、师资队伍、实践基地等内容进行建设,主要任务如下:

1. 准确定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培育和凝练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 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培养方案,加强课程(案例库)建设,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3. 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有重点引进或聘任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业企业专家及境外专家为兼职导师,优化导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业化教学团队和导师团队;

4. 建立与相关行(企)业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批能够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要、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5. 大力加强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获得教学成果奖、发明专利,或与政府、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决策咨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

(一)申报条件

申报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在专业人才需求上,符合国家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拥有充足、稳定的生源,具有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就业前景;

2. 在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上,有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的办学理念,制定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职业导向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有符合特定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和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的教学模式,人才培养体现行业针对性,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在师资条件上,有一支数量不少于15人的具备实践能力和理论基础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能够实行双导师制。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及博士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60%,来自实际部门的兼职教师比例不低于20%

4. 在实践基地上,注重产学结合,有2个以上职责明确、长期稳定的实践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有开展专业实践教学所需的场地和设施。

5. 在科研条件上,有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产学研结合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承担有省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有地厅级以上科研平台或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

(二)遴选程序

1. 院(部)申报。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以院()为申报单位,鼓励各院(部)将学科或专业(领域)整合后联合申报。拟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点以现行《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为依据,为已形成明显优势、应用性较强,且为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各院(部)根据遴选条件,填写《安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报学科建设办公室。

2. 专家评审。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院()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点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学校组织召开专家组评审论证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在现场答辩、材料审核的基础上,遴选出拟培育建设的硕士专业学位点。

3. 审核公布。院长办公会议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审批确定。

四、管理与考核

1. 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规范、检查和监督学校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 政策扶持。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与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创业教育二级学院和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相结合,参照《安阳师范学院教学研究型二级学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建设创业教育二级学院的实施意见》,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科研项目和教学科研成果奖申报、专业图书购买、实验设备购置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和支持。学校设立财务专项,对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每年拨付专项建设经费30万元。

3. 目标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育点实行培育点负责人负责制。校长代表学校与专业学位培育点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培育点负责人主持拟订建设目标,制订建设规划,落实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师资、课程、实践基地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管理,保证实现专业学位培育点建设的预期目标。

4. 考核奖惩。学校制定目标考核标准,依照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专业学位培育点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和终期验收,对建设成效不明显或终期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其建设资格;对建设期内获批为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给予表彰和特殊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校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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